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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平台客户端.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发布时间:2024-05-19 02:09:05 来源:杏彩平台官网 作者:杏彩体育下载安装 阅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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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易,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易,与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交易,与合联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727.99亿元,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423.38亿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7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该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2024年各项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议案》。关联董事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69,4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8,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2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27%。

  10.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作为兵器装备集团产融结合平台,旨在为兵器装备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金融管理服务,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先后完成三次增资,现有股东单位30家,注册资本为30.33亿元。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财务公司不断做大规模、精益管理,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公司金融、汽车金融,具备为产业链上中下游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769.14亿元,净资产86.63亿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39亿元,净利润7.05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8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的利率。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财务公司;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财务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260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财务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委托、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了《长安汽车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利率,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金融机构的利率,交易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相关业务定价公允、合理,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6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